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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层“为官不为”现象剖析及其应对之策

        发布时间:2017-04-17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人民公仆在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是为民服务宗旨的践行者,想民所想,有所作为是其应有之义。随着中共中央“八项规定”落地见效、坚决遏制“四风”和腐败蔓延势头等政策释放,震慑作用显现,党政官员纪律性和廉洁度都明显好转的同时,各级官员特别是基层官员不作为即“为官不为”现象渐有抬头并蔓延之势,值得引起反思。
        从严治吏的成效深得人心,但官员的心态却起了微妙的变化,使其行为模式出现了明显的转向。并且,这种不作为的心态具有传染性,很容易呈现出“集体感染”的政治生态反应。不作为的表现是多样的,具体来说:
        第一,畏首畏尾,不敢为,是为怕政。反腐重拳之下,官场气氛一时肃然。许多官员在遵守中央规定不吃不拿的同时,抱着“多做多错,少做少错,不做不错”的自保逻辑,认为事情做的多、动静大必然要把自己推向人民群众的眼前,生怕重蹈覆辙,被“揪出来”推向舆论的风口浪尖而乌纱不保,因而“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消极怠工,不敢作为。
        第二,能拖则拖,不愿为,是为懒政。作风建设的开展使得“门难进,脸难看”有所改观,但现实中“事难办”却仍有迹可循。对于本该自己分内的职责,有的官员假借“简政放权”之名,“简政弃权”,能不办则不办,能推脱则推脱,想着法子绕道而行,不愿作为。另外,随着年龄增长,期待着“平安降落”的官员更没有主动作为的积极性。
        第三,怠研怠学,不会为,是为庸政。改革到了全面深化,攻坚克难的关键时期,更需要党政官员这些核心行动者们积极作为。在思想观念上,有的官员疏于前沿理论和知识的学习,排斥理念的更新,多做纸上功夫,却不开展实际调研,殊不知“纸上得来终觉浅”。在做事方式上,善搞“一刀切”,当现实情况复杂牵扯多方利益时,简单粗暴的思维易致利益冲突而徒增社会风险。
        除了不敢为、不愿为和不会为之外,如今基层还常常存在假作为的现象,选择性的“有所为而有所不为”。作为决策落地的神经末梢和群众接触的直接窗口,基层的消极不作为造成的影响更为直接。
        中央高层已经多次释放信号,为官不为、尸位素餐本身就是一种“隐形腐败”。那么应该如何遏制“为官不为”行为呢?
        第一,完善考核体系,强化问责机制。作为一根“指挥棒”,考核体系对官员行为具有显着导向作用。首先,科学考核。要制定合理的考核目标、科学的考核标准和方法,明确“为”与“不为”的界限,注重对实际成绩的考评,结合各机关部门情况,考评主体适当引入其直接服务对象,提升信度和效度以准确、有效地体现考核的导向作用。其次,奖罚并重。对敢作敢为、有所作为的官员增强正面激励,而对于明显消极不为的官员,应强化问责机制。回应社会需求是当前政府开展工作的立足点,在其位不谋其政,是对公共资源的极大浪费。将“为官不为”上升到“隐形腐败”的高度,明确问责主体,引入群众参与,使其成为悬在“不作为”官员头顶的“达摩克利斯之剑”。
        第二,完善法律规范,实现反腐法治化。党内“家法”从严治吏,广大群众的确一片叫好。三十多年的改革开放过程中,并不成熟的市场经济体制在实现经济飞速增长同时,留下许多的“潜规则”和“后遗症”。正是行政权力寻租给了各级官员积极作为的动力和野心,此间“利”字当头,行政公共性的精神则被销蚀无几。事实上,如今的反腐高压是一个思维和行为模式的“纠偏”过程,即将广大官员“向钱看”的观念转变为向民众的利益看,向社会需求看,实现公共性价值的回归。铁腕反腐是一剂好药猛药,有其特定阶段的必要性和合理性,立竿见影然非久长之计。应当尽快完善反腐败的法律法规,加强腐败监管力度,实现反腐制度化,法治化。制度的作用在于厘定行为预期,而后,政治生态得以还原其稳定性,官员不用为求自保,逃避塞责,才能敢作敢为。
        第三,正确发挥网络舆论的监督作用。当今网络舆论的压力不容小觑,“老虎苍蝇”的纷纷落马充分显示了其作为民间监督利器的重要作用。不过,“只要上网立刻下马”的逻辑仍然值得推敲。嫌疑官员一经网络曝光,即成众矢之的。上级机关迫于压力往往不经细查先予处理,“民意不可违”。毋庸置疑,民间舆论场在监督腐败上虽功不可没,有时却过犹不及。尽管很少有空穴来风之事,但缺乏合理的调查处理程序规范,而直接屈从于网络舆论压力的处置,必然导致官员集体失声,对于图片、视频、新媒体等“谈网色变”,更不用谈积极作为。正确发挥网络舆论的监督作用,对引导官员积极作为具有保障作用。
        第四,试行领导干部试错保护机制。试点与试错是改革开放以来经济快速发展和制度渐进完善的两大经验,在改革深化的当前,强调全局性和统筹性的同时,打破固有格局,创新社会治理,是需要行动者们具备巨大的勇气和魄力的。要尝试对敢想敢做的,尤其是年轻的领导干部,实行试错保护,对待腐败绝不容忍,但工作开展中出现的错误,如不涉及法律和原则问题,尽可能宽容,甚至为其承担一定责任,以纠正“多干多错,少干少错”的观念,切不可将工作犯错与作风腐败混为一谈,打击官员作为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