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两会】江苏省政协委员宋如亚:建议省级层面立法保护大运河,严格惩罚机制
现代快报讯(记者 张瑜 文 / 摄)中国大运河是世界文化遗产,江苏段占了全长的三分之一。如何更好地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大运河?省政协委员、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宋如亚认为,目前省级层面立法还基本空白,建议借鉴国内外运河文化遗产保护的立法经验,加快推动立法进出,在建立健全大运河保护的法律体系中先行先试,为大运河文化带保护的全国性立法提供经验。
△省政协委员宋如亚
宋如亚说,近年来,江苏高度重视大运河文化带保护工作,专门出台意见、编制规划,沿线的扬州、常州、无锡、苏州等城市也都出台相关规定。但目前,全国范围内有关大运河文化带的立法工作刚刚起步,省级层面的立法基本处于空白,已有的立法内容主要集中于遗产保护,对合理处理保护、传承和利用的关系应对不足。
" 我认为,江苏迫切需要及时借鉴国内外运河文化遗产保护的立法经验,立足地方实际,加快推动立法进程。" 宋如亚说,他建议可以参考国外做法,如英国针对庞特基西斯特水道桥与运河的保护利用,颁布了多达 84 部法律法规及规范。宋如亚说,江苏迫切需要将省级层面大运河文化带保护立法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同时推动沿线设区市同步建立健全地方性法规及政府规章。
运河文化带的江苏段拥有占全线 37.6% 的国家级运河遗产,57.9% 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沿岸各类遗产类型多样、时空跨度大、分布范围广。在宋如亚看来,立法可以明确 " 保护依据 "" 保护什么 ",以及 " 谁来保护 " 和 " 怎么保护 " 的问题。他说,通过立法,明确大运河文化带的保护对象与措施,同时也有助于厘清 " 九龙治水 " 的问题。宋如亚提到,希望通过立法来强化 " 江苏省大运河文化带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 的地位与作用,明确其统筹负责大运河文化带跨地域、跨部门、跨行业的交流和合作方面的职责,逐步建立健全大运河文化带保护管理的省级综合协调机制。
在回答 " 怎么保护 " 的问题上,宋如亚提出,要拓宽立法视野和思路,妥善处理好不同地区的保护、传承和发展问题。他建议,建立针对运河文化带开发利用主体的审查制度、负面清单和行业准入机制。同时,严格惩罚机制,针对破坏大运河遗产及其景观环境的违法行为,坚持从严从重处罚,行政处罚、刑罚处罚和社会信用处罚并重。
(编辑 余爽)
原网页